換約費誰付?要先講清楚(from udn.com 2010-09-25)
預售案換約物件有機會買到相對便宜屋,不過住展雜誌研發長倪子仁提醒,民眾購買這類物件,要先了解建商是否允許交屋前換約,並言明換約費用由誰支付。另外購屋人也最好準備較多的自備款,以免房貸成數不足,交屋出現問題。
倪子仁說,許多建商並不同意民眾交屋前換屋,一來覺得麻煩,二來不少建商會事先留有保留戶,等待成屋後再銷售,如果客戶在交屋前即以較低價格出售,將影響到日後成屋行情,因此往往在合約規定不可在交屋前換約。
另外換約時,建商通常會收取一筆換約手續費,每個個案不同,這筆費用由誰支付也必須事先言明,以免糾紛。
換約時,建商給新買方的合約的價格,通常是比照前一手買方,但實際上新買方除了得支付前一手已支付的所有費用外,還得另外付給前一手房子「價差」。譬如原屋款為1000萬元,前一手已付「定簽開」金額200萬元,轉售價格為1100 萬元,那麼新買方就得一次拿出300萬元給前一手。
目前交屋的物件,預售時央行尚未打房,在較好的地段,房貸成數通常都有8成~8成5的水準,因此建商在交屋前也多只向購屋人收取1成5~2成的屋款,其餘則是交屋時,再以房貸支付。
不過現在即便是自住客,大多也只能向銀行貸到8成,換句話說,交屋時便得多拿出5至10%自備款,以補足不足款項,民眾在購屋前應先仔細了解,以免屆時資金不足無法過戶。

除了上述之外,台灣房屋發言人謝萬雄表示,每個物件換約交易時間點不同,如果有「客變」需求,必須注意客變期;另外承受他人的預售案,也應注意是否已有變更,如格局、建材等,相關移轉費用由誰支付,也最好都白紙黑字寫清楚,省去日後爭議。

 

3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林婉君 的頭像
    林婉君

    卓韻芝

    林婉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